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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5 11: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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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湖北
打贪是持续的事情,一年或十年都不可以终结。但打的太猛或突然太多,会造成相关单位的管理人员或科级人员数量、工作安排进行脱节。例如:谁都知道只要是有大老虎为贪,那小苍蝇必然也肯定也多。但在没有确定中央刚下派自己安排的新人之前,是不能随便动这个动那个的。就像企业一样,你把经理、主管都干掉了,老板一个人去管,怎么可以。不然,企业没有关,那就是老板先“OK”了。
再说到,为什么贪官缕禁不止?其实大家要想想,每次贪官被抓后,也只是判刑及退回赃款等,但作为一个贪官;1、他已享受了老百姓无法享受的东西(包括欧洲旅游、六星级大酒店、高端赌博、多个“小三”、收受钞票及高档物品等给他的欲望上的满足);2、他的上一代、下一代也享受了“待遇”,特别是下一代都去了国外“深造”,有的甚至都不回国了,也就是说,国家的钱或我们的缴税都是让他去的外国,结果他去享受及对外国进行支撑了。不然,我国又是否能够像清朝时候(殊九族)的做法吗?3、把贪官关到监狱之后,他会不会像80-90年代一样,与其它普通犯人一样,过着“在砖瓦厂或棉花地”里深造的工作呢?据我了解,特别是大贪官,在监狱服刑时,他能享受的东西是普通犯人无法能比的。4、在判刑之前,他的钞票、房产及其它资产,又是不是都完全找到了呢?在国外还有没有一些呢?
所以,任重而道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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