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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被告人李某某与赵某通过QQ老乡群认识,之后一直保持微信、电话联系,2017年,双方确认恋爱关系,期间,李某某多次以心情不好、没钱用等方式暗示赵某向其转账。
2021年1月,李某某与赵某线下见面,发现赵某与其理想结婚对象条件不符。此后,李某某在隐瞒准备和他人结婚的情形下,虚构怀孕、家人生病等事实,以各种理由共计骗取赵某120万余元。2022年10月,赵某得知李某某在老家举办婚礼,意识到自己被骗后随即报案。2023年3月,被告人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李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年轻人应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在涉及金钱往来时,应当保持谨慎,切勿轻易相信他人。同时,要警惕各类“恋爱诈骗陷阱”,谨慎参与网上投资理财,不要随意转账或者汇款,不要将银行卡信息轻易告知他人,遇到诈骗莫惊慌,第一时间止付报案,尽可能保存好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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