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市场监管局公布5起
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典型案件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现将5起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某烟酒超市销售假冒“五粮液”白酒案
2023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钱沟路某烟酒超市购买的“五粮液”白酒可能是假酒。经查该店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对消费者予以赔偿。经委托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辨认,该店售卖的“五粮液”白酒为商标侵权假冒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4瓶并罚款80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二、某服装厂生产、销售假冒“北面”羽绒服案
2022年12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提供的线索对当事人毛某某经营的服装厂进行现场检查并在其厂房内查处带有“公式”字样的羽绒服403件,经“北面”公司鉴定,这些羽绒服均为侵犯“公式”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羽绒服403件、处罚款806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三、某服饰公司生产假冒“北面”服装案
2023年3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提供的线索对当事人仙桃某某服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在其厂房内查处带有“公式”“THENOHTRFACE”注册商标标识的男款上衣502件,经“北面”公司鉴定,这些服装均为侵犯“公式”“THENOHTRFACE”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公式”“THE NORTH FACE”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502件、吊牌标识1000套、外包装袋63个,处罚款1800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四、某服装厂生产假冒“LACOSTE”服装案
2023年7月,根据“LACOSTE”注册商标所有人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举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仙桃市某某服装厂进行现场检查并在其厂房内查处带有“LACOSTE”字母及“公式”图形服装800件。
经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鉴定,这些服装均为侵犯“LACOSTE”及“公式”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生产侵犯“LACOSTE”字母及“公式”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服装800件,处罚款900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五、某平价超市销售假冒“大桥”鸡精案
2023年6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吕某某经营的平价超市现场检查时发现1箱包装标有“大桥®鸡精”的调味料,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进货凭证。经味好美(武汉)食品有限公司对以上“大桥®鸡精”的调味料鉴别,结论为假冒产品。此后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武汉某科技公司对以上“大桥®鸡精”调味料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项目不符合SB/T10371-203要求,产品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侵权且不合格鸡精调味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大桥®鸡精调味料38袋,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