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仙桃市检察院依托在市水利和湖泊局设立的流域综合治理检察官办公室,获得辖区东荆河部分堤段河道外滩大面积种植树木、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案件线索。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经实地调查发现,东荆河外滩上,有村民违规种植意杨1.2万余棵,对行洪安全产生一定隐患。
意杨是落叶乔木,汛期会衍生出大量漂浮物,冬季则存在火灾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高秆农作物及树木。在固定证据后,该院于今年8月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河道安全保护,及时对河道外滩上种植的意杨进行清理。
为确保整改取得成效,该院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前往被建议单位进行座谈、磋商,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对东荆河外滩上违法种植意杨的行为进行整改,同时与相关种植户进行沟通,向其阐明种植意杨的危害,争取其理解支持。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单位立即着手安排人员和设备进场,对河道内的树木进行清理。经过两个月的努力,目前东荆河外滩上违规种植的意杨均已得到清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注意到,由于行政监管缺失以及宣传工作不到位,很多种植户是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才做出违法行为的。考虑到针对个案制发检察建议的作用有限,“回头看”结束后,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