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不能违法载客
电动车不能违法加装雨篷
这是交警部门
碎碎念的“平安经”
但总有人置若罔闻
当违法遇到违法
结果就是车毁人伤
愿更多人能因别人的鲜血
警示自己的人生行程
2月19日下午,仙桃市三伏潭镇南环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和一辆三轮车相撞,造成三轮车上的乘客受伤,两车损坏。辖区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先行到场,协助救护车将伤者送往仙桃人民医院急救。随后,交警四大队办案民警到达现场。
民警经过勘查现场,调查当事驾驶人,走访目击群众,初步了解到当日下午2点多钟,三轮车驾驶人熊某载自己的叔叔熊某某,从西向东往胡场方向行驶。电动车驾驶人彭某同向行驶,在超越三轮车时,违法加装的雨篷不慎带动了三轮车把手,导致三轮车向左侧翻,熊某某被强大的惯性甩出车外,身上多处受伤,又因为没有戴安全头盔,导致颅脑受伤严重。
目前,熊某某因伤情较重,已转入省级医院治疗。面对这起悲剧,交警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不能贪图方便,选择乘坐不安全的交通工具;驾驶三轮车者,要知道“好意同乘”可能产生的恶果,守法驾驶才是对自己和亲友最好的爱护;骑电动车不能加装雨篷,小小的好处却带来极大的隐患,终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