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桃法院快审团队依法审理一起没有纸质借条,仅有微信电子借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胡某与刘某系朋友关系,刘某因日常生活需要,通过微信向胡某借款共计6000元。2024年2月,胡某与刘某在微信小程序“腾讯电子签”平台签订电子借条,双方就身份信息、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在电子签章处签名。
借款到期后,刘某仅还款500元,胡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刘某偿还借款本金5500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许立坤对电子借条这种新型证据进行了研究,并通过使用“腾讯电子签”小程序,了解到签订电子借条需经过借贷双方人脸识别、核验真实身份后才能完成。
签署完成的电子借条依托区块链存证技术,确保不可篡改,并且可以通过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对签章的算法及状态进行核验。整个电子借条的签署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要求。
最终,仙桃法院通过对电子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的综合认定,依法判决刘某向胡某偿还剩余借款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