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3308|回复: 10

[心情浇灌] 有人在婚姻中以拒绝躺平为理由左挑右挑,结果自己把自己的时间耽误过去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7-14 21:27:28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惨痛的教训,金花配银花,西葫芦配黄瓜,你是个什么样就配个什么样的,等你看上别人的时候,才发现你离别人还差一大截呢
20240714212650front2_0_441736_Fg4_i3KDvGpdmMMTFrw1KysUcr7w.jpg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4-7-15 08:27:16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扫帚配戳几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15 08:39:55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现在问题又来了,自己怎么样能算出自己应该配个什么样的?有没有计算公式?能不能公布一下?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15 09:25:18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前几天那个1m48 78斤,小鸟依人的那个女嘉宾,要求男方有房有车,彩礼38万,每个月给8000块钱的零花钱,帮他养上幼儿园的孩子,她在家里只负责玩,不干家务活。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7-15 10:58:50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对与错 发表于 2024-7-15 08:39
现在问题又来了,自己怎么样能算出自己应该配个什么样的?有没有计算公式?能不能公布一下?

...

等你落单的时候,你能追上谁,谁就和你相配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7-15 10:59:27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对与错 发表于 2024-7-15 09:25
前几天那个1m48 78斤,小鸟依人的那个女嘉宾,要求男方有房有车,彩礼38万,每个月给8000块钱的零花钱,帮 ...

我的条件达不到啊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15 11:31:04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meilong 发表于 2024-7-15 10:59
我的条件达不到啊

你的条件达到了,我也劝你止损,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15 12:19:53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婚姻本来就是一场合作,你没有必要非要弄成爱情的样子。

记住啦,爱会消失。
底层男人为了续香火,中层男人为了找帮手。上层男人为了找强队友,渣男就是要你扶贫。
网传说是莫言说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7-15 16:06:46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对与错 发表于 2024-7-15 12:19
婚姻本来就是一场合作,你没有必要非要弄成爱情的样子。

记住啦,爱会消失。

说的非常有道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16 10: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对与错 发表于 2024-7-15 12:19
婚姻本来就是一场合作,你没有必要非要弄成爱情的样子。

记住啦,爱会消失。

姐姐知道得蛮多。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16 15:09:46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对与错 发表于 2024-7-15 12:19
婚姻本来就是一场合作,你没有必要非要弄成爱情的样子。

记住啦,爱会消失。

有道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