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10时30分许,仙桃城区宏达路流金岁月门前,一辆三轮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倒地受伤,三轮车驾驶人没有停车,而是直接驾车驶离现场。
目击群众报警后,公安交警二大队民辅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协助将伤者王某送往医院治疗。民警通过对现场目击者开展调查,还有当事人提供的信息,了解到肇事者为男性,圆脸,约60岁,驾驶的一辆绿色三轮车,车牌号M71**,当时是沿桃源大道向西驶离。因车牌号码缺少数字,民警无法在系统中查询,只能根据肇事车辆的特征,调取监控视频,对此车辆的行驶路线进行追踪。
民警根据肇事车辆行驶路线查找车辆没有结果,遂根据群众提供的车牌信息和视频显示的车牌综合分析,在系统中反复查询比对,确定车牌为鄂M9Q0**号。
根据登记信息,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到车主陈某在城区有两处住宅,办案民辅警首先前往位于大洪小区的地址,发现此住宅没有人住的痕迹。随后他们又赶到某花园小区,在小区内发现肇事嫌疑车辆,对车辆进行痕迹鉴比对时,司机陈某来到现场。面对民警的质询,陈某张口结舌,最终供述自己在流金岁月路口的肇事逃逸事实。此时,距离案发之时正好是10小时。
民警当即暂扣肇事车辆,将肇事嫌疑人陈某带至二大队接受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伤者正在医院治疗,身体已无大碍。
来源:仙桃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