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城区公交车票价
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为提升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广大乘客安全快捷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严格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集体决策等相关程序后,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城区公交车票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票价标准。城区公交车(5路、6路、7路、8路、9路、10路、12路、15路、16路、18路、22路),实行全年一票制,票价投币2元/次。
二、优惠政策。65周岁以上老年人持有效公交敬老卡刷卡免费乘车,对残疾人持有效公交爱心卡刷卡免费乘车;现(退)役军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人员)、伤残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出示持本人有效证件及优待证,以及身高1.2米以下儿童免费乘车;中小学生持学生卡刷卡乘车减半收费;持普通IC卡刷卡乘车享受8折优惠。
三、今后其它线路若新增公交车,其票价的制定由你公司按规定程序报经我委审批后执行。
四、调整后的票价自2024年10月16日起执行。请你公司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大宣传解释力度,及时将计价器调整到位;同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举报电话等,采取公示牌和在车厢醒目位置张贴票价标准等方式予以公示,以增强收费透明度;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区空调公交车票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仙发改价格〔2021〕39号)同时废止。
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