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倔强 发表于 2024-9-24 14:35 并没有什么不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马路的土地使用权是全民所有, 就应该全民使用,不能是有车人使用。 ...
huliyezhu 发表于 2024-9-24 16:33 路本来就算税收来的钱,画个圈就开始收钱?土匪?
金哥铁马 发表于 2024-9-25 05:12 原来 要想从此过 留下买路钱 现在 要想在此停 也要交我银
归来仍是少年 发表于 2024-9-24 18:15 那电瓶车要不要也停车收费?
对与错 发表于 2024-9-25 09:01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循环模式开始啦。
模糊的记忆 发表于 2024-9-25 11:30 马路属于公共区域,划线收停车费没有法律依据,尤其收款单位是非政府组织的! ...
老兵51088 发表于 2024-9-25 10:45 不然呢,僵尸车,停在马路上。
老兵51088 发表于 2024-9-25 10:31 把手电瓶车,没有哪个长时间停马路上。
归来仍是少年 发表于 2024-9-25 12:49 商场门口成排的电瓶车,不是占用的公共用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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