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对处方药的管理十分严格,要求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购买,并详细登记售卖信息。当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我们会放置不在岗提示牌告知消费者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近日,仙桃市检察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前期办理的一起违规销售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某药店负责人向检察官说道。
今年7月,市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交的线索,称部分药店存在违规售卖处方药的情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随即对辖区相关药店进行调查,发现部分药店线上销售平台未公示执业药师资格认定信息,且执业药师未到岗时,未按要求放置药师不在岗提示牌。另外,个别药店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仍违规销售处方药。
承办检察官认为,处方药是我国严格管控的药品,需在处方医师或执业药师等具有医药专业技能的人员指导下才能用药,该类药品的售卖有着严格的规定。上述药店违规售卖处方药,影响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到群众的健康安全。
针对上述违法情形,市检察院依法对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辖区药店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相关行政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通过对涉案药店下发提示函、进行责任约谈等方式,推动涉案药店对线上、线下经营行为进行整改。此外,相关行政单位还组织药品经营企业参加《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业务法规培训,增强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截至目前,全市零售药店检查达691家次,责令整改54家次,排查处置风险隐患88个,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立案查处案件15起,罚没6.6万余元,对不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抓好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清流’行动,严格药品市场监管,强化企业培训,引导企业自觉尊法守法。”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在“回头看”过程中介绍道。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将全面加强对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安全健康的售药用药环境,以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许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