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2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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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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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我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湖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与湖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可授权近亲属使用共济账户支付医药费用,也可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缴纳医保费用。
参保人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点击进入“个人账户共济”模块,为近亲属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和使用。
步骤二:在个人账户授权页面签署“个人账户共济授权承诺书”。步骤三:进入个人账户共济授权页面选择“共济使用人证件类型”、“使用人证件号码”、“使用人联系电话”、“与授权人关系”,完成后点击提交。在个人账户共济页面点击“共济账户解绑”,选择确认要解绑的成员点击“解除绑定”。 在个人账户共济页面点击“共济成员查询”,进入查询页面即可查看共济成员。 在个人账户共济页面点击“个人账户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申请”,选择缴费年度、已经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的居民参保人、“居民参保人证件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点击提交。 在个人账户共济页面点击“个人账户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进度查询”,进入查询页面,选择支付年度,点击查询,即可得到缴费进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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