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953|回复: 0

[关注仙桃] 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仙桃考区报名审核通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1-2 14: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144400nbzwcyc4bymmhw3k.png


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仙桃考区)面试报名审核工作将实行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44401yqpbcvuaooepvnvq.png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1月8日10:00至11日16:00;

2、资格审核时间:11月8日10:00至11日17:00;

3、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1月13日24: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3日至8日;

5、考试时间:12月7日至8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面试:

1、具有仙桃市户籍或在仙桃职业学院就读的全日制大三在校生或持有仙桃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人员,居住证的办理证明不作为报名依据。

2、学历要求: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审核

(一)网上审核

仙桃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前6位是429004或422427)且仙桃户籍的考生,采用网上审核。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关注审核状态,如未通过审核,应按标注的不通过原因,及时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

(二)现场审核

异地身份证号码仙桃市户籍的考生;持有仙桃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异地考生;在仙桃职业学院就读全日制大三的异地在校生,采用现场审核。

1、时间:11月8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202(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58号)

3、咨询电话:0728-3221038

4、需携带的材料:

第一类:异地身份证号码仙桃户籍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包含户主页及考生本人页);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持有仙桃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异地考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仙桃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在仙桃职业学院就读全日制大三的异地在校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四、特别提醒

1、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不符合要求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

2、考生填报个人信息时,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如姓名加标点符号,名字中间有空格,名字错输入为同音字等),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责任自负。

3、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本通知,了解报考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期无法参加面试及教师资格认定不能完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可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4、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查询;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4年11月1日

来源: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