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24-4-16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在驾驶机动车出行途中,若因意外发生交通事故,且己方无责的情况下,责任又该谁来承担? 下面,让我们结合近期仙桃法院依法审结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12月,小尹在驾驶小型面包车(未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途中与驾驶两轮电动车的小丽发生碰撞,小丽因此受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因事故发生时小丽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故小丽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小尹不负此事故责任。小丽在治疗后,将小尹诉至仙桃法院,要求其在交通事故无责任赔偿限额内承担20000元的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文伍秉持将调解贯穿始终的理念,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小尹,交通事故认定书是重要证据,法院一般依此划分赔偿责任。但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认定的‘无责’并非完全等同于‘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你主张的20000元……” 调解过程中,刘文伍结合法律规定详细解答了双方的疑问,并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一番交谈过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小尹分期支付小丽交通事故赔偿款19800元。“小丽,这次的事你得汲取教训,以后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小尹,处理完这事,赶紧去买交强险,往后开车上路,心里也踏实。”“好的,感谢法官关心,我以后一定注意交通安全,不给自己和别人添麻烦。”“刘法官,经历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交强险的重要性,您放心,我回去就买!”调解结束后,刘文伍就案普法,引导双方遵守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实施的强制保险险种,其核心目的在于及时、有效地向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救济,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因此,广大车主应及时足额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们大家也都应该时刻牢记遵守交通规则,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