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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重要提醒!3月1日起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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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7 14: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上年度已按规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

用人单位请注意
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

联网认证工作即将开始

申报时间是

2025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相关事项如下


申报单位


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注: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选择单位所属地审核机构,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申报。

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zwfw.hubei.gov.cn/

窗口办理: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申报。(具体审核要求以当地通知为准)


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用人单位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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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搜索栏输入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

联网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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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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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税务登记地

所在的县(市、区)残联

(以武汉市江岸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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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次点击

“在线办理”“去登录

和“法人登录”后

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资料

(未在市场监督管理数据库的

用人单位需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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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携带以下申报材料到税务登记地所在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申报。

1.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

2.劳动合同;

3.工资凭证、社保凭证、医保凭证(系统未能成功完成数据比对的用户需要);

4.其他材料(以当地要求为准)。


相关说明


2024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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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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