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449|回复: 6

[天下杂谈] 单位双职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单位的双职工。

结婚容易,离婚也简单。
发表于 3 天前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好聚好散,为他们点赞。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 天前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好聚好散,值得提倡。总比那些三天两头吵,隔壁两哈都不得安生,动不动还闹到单位里来,一有过激行为就报警,太浪费公共资源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体制内的双职工,他们活得通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 天前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他们这一离再结婚,你们不要赶两回人情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 天前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什么叫通透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现在都活通透了,不会感人情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