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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 在北京隆重举行 我市以优异成绩摘得 “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城市的最高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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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孜孜以求,今朝终梦圆。这是156万仙桃人民共享的荣光,也是156万仙桃人民亲历的事业,标志着仙桃在“聚力建支点、奋进两千亿、勇当排头兵”新征程上又擘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历届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咬定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持之以恒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仙桃分别于2002年和2008年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称号,5次入选“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荣获五届省级文明城市。2021年,随着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幕开启,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载体,作为为民办实事、为民谋福祉的具体实践,作为提升城市形象和发展软实力的重要抓手,坚持塑形与铸魂并重、固本与强基并举,同步推进城市品质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创建的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持续夯实,城市的文明指数加速转化为人民的幸福指数。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国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对一个城市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综合实力的肯定,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本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我省黄石市、襄阳市、荆州市、咸宁市,竹溪县、远安县、当阳市、老河口市、钟祥市、嘉鱼县、仙桃市、天门市等12市(县)当选,数量排名全国第5位,获评数量超过前六届总和,全省全国文明城市数量升至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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