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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仙桃] 借条被“骗”走,借款还能要回来吗?仙桃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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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俗话说

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

出借人在维权时通常会

提供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

然而

当无法提供借条原件时

出借人的诉请还能得到支持吗?

近日,

仙桃法院依法审结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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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邓某与胡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3月,邓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胡某借款40000元,并承诺于2020年8月底之前还清。借款到期后,邓某未按约定还款,邓某遂将胡某诉至仙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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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自己被起诉后,邓某主动与胡某联系,承诺只要胡某撤诉就还款。出于对邓某的信任,2021年5月,胡某提交了撤诉申请书。随后,邓某以还款为由,从胡某处拿到借条原件,却一直未还款。在多次催讨无果后,胡某再次将邓某诉至仙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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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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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与胡某达成借贷合意,邓某收取胡某出借款项,双方形成民间借贷关系。该民间借贷关系未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邓某未按约还款,依法应承担继续履行的民事责任。虽然胡某提交的是借条复印件,但结合胡某提交的民事裁定书、录音、微信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认定胡某在第一次起诉、撤诉后,邓某虽然以还款为由取走了借条原件,但实际没有向胡某还款的事实。胡某要求邓某返还借款40000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最终,仙桃法院依法判决邓某返还胡某借款40000元。现该法律文书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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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要注意留存好相应证据。如果没有借条或书面借款协议,出借人可以通过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这些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此外,借款人要树立诚信意识,方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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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发表于 7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第一次是邓某起诉,第二次是邓某起诉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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