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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有关要求,科学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实施方案(第二期)〉的通知》(鄂人社函〔2025〕63号)、《湖北省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1〕3 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对参保单位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本次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浮动期为2025年7月1日(含)至2028年6月30日(含),对应考核期为2022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 根据各用人单位考核期内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确定该用人单位在浮动期内的工伤保险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的档次。 即日起,各用人单位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获取本单位拟浮动费率有关信息,并对拟定浮动费率档次进行确认及打印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告知书。 各用人单位对拟定浮动费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5年6月20日前,向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提出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咨询电话:0728-3319691(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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