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
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奖补政策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湖北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5〕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仙桃市粮油规模种植单产提升工作,现就2025年仙桃市粮油规模种植单产提升奖补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及奖补标准
(一)奖补要求
结合仙桃实际,此次项目以水稻作物为主,实施技术包括集中育秧、机械插秧、增密减氮、侧深施肥、科学管水、生物防治、机械收获等。结合省相关文件“集中育秧保壮苗、机械插秧减直播、侧深施肥增肥效、水肥协同攻群体、绿色防控助减损、一喷多促全覆盖”等精神,水稻作物以集中育秧及机插秧为基础(以机插秧北斗数据为准,非集中育秧及机插秧不纳入奖补范围),结合增密减氮、侧深施肥、科学管水、生物防治、机械收获等技术环节开展项目实施。
(二)奖补标准
根据项目实施主体主推技术、实测单产、种植面积进行补助,每个家庭农场的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每个农民合作社的补助资金不超过25万元。每项主推技术每亩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采用多项技术的每亩最多不超过100元;2025年单产提高2公斤/亩以上的全额补助,单产达到1公斤/亩以上不足2公斤/亩的按70%进行补助,达不到1公斤/亩的不予补助。用公式表示,每个主体每亩水稻作物补助资金=(主推技术1投入成本+主推技术2投入成本+……)*30%(但每亩不超过100元)*播种面积(亩)*单产提升补助系数(单产提高2公斤/亩及以上取1.0、单产达到1公斤/亩以上不足2公斤/亩取0.7、不到1公斤/亩取0)。
二、项目实施区域及时间
项目实施范围为仙桃市全市区域,可以是全市20个镇、街道、场及风景区的耕地。时间安排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
三、参与项目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湖北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5〕19号)文件精神,参与此次项目的服务组织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类型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原则上主体成立两年以上。
2.积极应用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农民合作社经营规模要达2000亩以上,家庭农场经营规模500亩以上,且水稻种植面积占比较大。
3.信誉良好,在各个行业征信系统中有不良记录的一票否决。
4.能够接受行业管理等相关部门的监管。
5.财务管理比较规范。
四、申报时间
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25日。
公告单位:仙桃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刘宏刚 18907227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