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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仙桃] 赔偿9万元!仙桃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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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公共交通出行方便又实惠,然而行车途中难免会遇到急刹、碰撞等突发状况,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乘客摔倒受伤。那么,当意外发生时,该由谁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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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仙桃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乘客乘坐公交车受伤引发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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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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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七旬的张大爷持老年卡乘坐某公交公司运营的公交车,在车厢尾部寻找座位落座时,公交车司机紧急刹停车辆,张大爷摔倒受伤。经诊断,张大爷腰椎骨折。后因协商赔偿未果,张大爷遂将某公交公司诉至仙桃法院,要求某公交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9万元。




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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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大爷持老年卡刷卡上车后,与某公交公司之间建立了旅客运输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第八百二十三条相关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且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某公交公司作为专业公共交通服务的提供者,理应秉持文明谨慎驾驶原则,做到行车平稳。尤其是面对老年人、孕妇、儿童等乘客群体时,公交驾驶员更应提高安全意识,通过车辆后视镜等密切观察车厢内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醒并灵活调整车辆行驶状态。

本案中,张大爷上车后在车厢尾部寻找座位落座时,因公交车司机紧急刹停车辆导致摔倒受伤。某公交公司未能将张大爷安全运输至目的地,因此应对张大爷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某公交公司赔偿张大爷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9万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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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乘客安全是公交服务的生命线,尤其是对老年人更应做到提前预判、平稳驾驶,避免急刹、急转等危险操作,同时通过语音提示、车内广播等方式主动提醒老年人抓稳扶好、优先落座,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细节。

对于老年乘客而言,出行时要结合自身身体状况合理规划时间和路线,例如尽量选择非高峰时段乘车,避免拥挤;上车后第一时间就近入座;若没有空位,务必握紧扶手、站稳扶牢,切勿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随意走动或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为,用谨慎态度降低意外风险。

作为家属,要主动多关心老人的出行需求,及时提醒安全乘车注意事项,协助老人准备必要的防护物品,一旦发生意外,要及时留存医疗记录、事故现场照片等证据,依法理性与责任方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END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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