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道路上驾驶四轮电动车的人越来越多,可是里面潜藏的安全隐患可不小。这不,前不久,仙桃一位村民驾驶四轮电动车撞上了灯杆,造成腿部粉碎性骨折。自己花钱受罪不说,还留下了后遗症,真是悔恨未及!
6月16日下午,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宝岛”牌四轮低速电动车,由仙桃市西流河镇土坑村驶往竹林村。下午5时左右,当车沿消仙线由西向东行驶到竹林村路段,右转弯欲驶入通村公路时,因转弯过急,与路南侧的路灯杆相撞,造成徐某受伤、四轮电动车与路灯杆都受到损坏。
接到事故报警后,交警五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将徐某送上救护车,到医院接受治疗,并勘查现场,了解案发原因。
据民警事后介绍,此起事故因徐某驾驶技能欠缺,驾车不慎导致,责任由他自己承担。目前在仙桃市,特别是农村地区,很多人以“五小车辆”代步出行、拖运物品,平时驾驶四轮电动车的群众也不少。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大多是无牌无证驾驶。交警部门虽然一直在整治,但限于警力,不可能面面俱到。
交警提示:自己才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徐某按照法规去培训驾驶技能,取得驾驶证,也了解驾驶车辆系安全带的重要性,他也许不会使用这种安全性能较差的四轮车,就不会遭遇这种祸事了!
然而人生没有如果,只有因果。希望更多人能从徐某的经历中获得宝贵教训,不再重蹈复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