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畅通“僵尸企业”市场退出渠道,近日,仙桃法院分别组织召开仙桃市高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仙桃市沃丽莱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高佳公司、沃丽莱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案件承办法官、民二庭副庭长王昊主持会议,管理人代表、债权人等30余人参加会议。
高佳公司、沃丽莱公司因资产负债率过高,且分别涉及多起执行案件,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经债权人申请,仙桃法院启动“执破融合”机制进行审查,在获得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后依法立案受理。
鉴于2家公司财产状况清晰、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仙桃法院依法简化审理。为确保首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王昊与管理人团队在会前通过公告、书面通知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及时、全面地向全体债权人告知了会议的相关事宜,充分保障其知情权与参与权。
会上,王昊通报了案件受理情况及“执转破”程序进展情况。随后,管理人就履职情况、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债权申报受理及初步审查结果等事项作了报告,并将审核确认的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最后,王昊与管理人团队就债权人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现场答疑。会议全程秩序井然,各项议程规范紧凑,取得了预期效果。
“通过参加债权人会议,我对‘执破融合’机制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也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会议结束后,高佳公司的债权人张某感慨道。
“执破融合”是在执行程序中,通过对案件执行可能性、是否满足破产条件、财产管理处置效益等综合因素进行实质考量,引导当事人从执行程序导入破产程序,实现“能执则执,当转则转”,更加科学地分流案件。
下一步,仙桃法院将持续深化完善“执破融合”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积极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高效退出市场,为优质市场主体释放发展空间,全力服务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