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对通行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起于仙桃市西流河镇柳沟村附近,对接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武汉段,止于洪湖市万全镇万全街道,设万全枢纽互通与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东延段相接。项目路线全长47.975公里。
二、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设置匝道收费站4个,并入全国高速公路路网管理,实行联网收费。站名为:西流河、彭场、杨林尾、洪湖北。
三、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我省有关规定,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按照1类客车0.64元/车公里档,1类货车0.5元/车公里档执行。收费期暂定27.5年,自通车收费之日起计算。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通行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的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按国家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国家规定的重大节假日免交通行费的小型客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五、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属经营性高速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经营性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
六、收取车辆通行费必须按规定设置收费公告栏,公布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