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家庭
减轻子女教育费用负担
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困难帮扶工作成效
仙桃市总工会
启动2025年“金秋助学”活动
一、助学对象
(一)已经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家庭,且有正在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子女。
(二)接受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偏低、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临时困难而又不符合建档条件的职工家庭子女。
(三)在仙桃市内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在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情况。主要指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单亲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生活困难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公牺牲、伤残和患职业重病公安民警家庭,且有正在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二、申报否决对象
1.职工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农村合作社务工的人员;
2.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生;
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职工及家庭成员实际拥有2套(含)以上房产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或机动车实际购买价值超过15万元及以上的;
6.本人违法犯罪、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被依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本人因酗酒、自杀、自残等行为造成生活困难。
三、申报时间
2025年7月30日至8月13日
四、申报流程及资料
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学生家庭填写《仙桃市总工会困难职工金秋助学申请表》,并持申报资料向所在企业基层工会提出申请,经企业审核及基层公示后,符合资助要求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在金秋助学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基层工会同意上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助学申请书(家庭详细情况、致困原因说明);
2.金秋助学申请表;
3.学生录取通知书、报名票据复印件;
4.父母所在单位的工资表盖章复印件(近三个月);
5.助学公示证明(基层公示);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7.困难职工本人湖北农村信用社银行账号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上交纸质版,一式一份,要求资料清晰可见,无涂改。
五、助学标准
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按照《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办〔2020〕26号)标准执行。对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高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仙桃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个月之和。对接受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仙桃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个月之和。
建档外困难职工子女
助学标准一般按照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高专至博士研究生)的学生每生不超过5000元;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每生不超过3000元执行。
六、跟踪管理
市总工会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受资助学生将在校证明和入学缴费票据扫描件发仙桃市总工会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救助资格并收回资助金。
七、报送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职工家庭于申报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申请。
申报时间为7月30日—8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娜、丁珂
联系电话:0728-8208095
报送地址:仙桃新市民之家2楼C区市总工会C03权益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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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5年金秋助学申请表)
来源/仙桃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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