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撤销预拘留公告
(2025)鄂9004执1346号
本院在执行(2025)鄂9004执1346号案件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于2025年7月21日发布了对彭仁武的预拘留公告。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彭仁武已全部履行完毕,本院对彭仁武的预拘留公告予以撤销。
感谢社会各界对仙桃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仙桃市人民法院
2025年8月13日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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