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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仙桃] 52票赞成!仙桃这宗土地的《不动产权证》正式启动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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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2025年5月,仙桃市郑场镇大有居委会以鄢某某为代表的三十多户村民(涉及人数超100人)向镇政府上访,反映一桩“土地风波”:他们出租给黄某某用于收购杂粮的7000余平米承包地,竟被对方告知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称此后与村民再无关联。村民们表示,从未收到居委会关于土地处置的任何公示、听证或补偿方案,认为自身承包权和生活保障被严重侵犯,怀疑征地资料系伪造,强烈要求撤销产权证书、归还土地及使用权。

经调查,该地块实为大有居委会2024年9月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名义申请入市交易,由仙桃市某某有限公司(黄某某关联企业)于2025年2月竞得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居委会按原租赁协议支付租金。但因产权认知偏差、前期沟通缺失,村民内部形成“注销派”与“保留派”对立,矛盾一触即发。

郑场镇综治中心迅速启动“法警司村+”联调机制,镇政府第一时间成立由镇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牵头的工作专班,联动司法所、派出所、自规所、居委会及村民代表形成调解合力。




多元介入稳局面



针对村民首次上访,专班整合政法、司法、国土、村委力量,司法所提供产权法律解读,新上任居委会负责人刘飞牵头入户沟通。镇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联,三次与群众代表座谈,夜间走访不休,重点破解“产权分离”认知误区,澄清“卖地”传言,同时对原居委会书记章某某的违纪行为依规进行了处理。




民主协商聚共识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刘碧波主导“法情兼顾”调解:一方面明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80%同意为标准),打消村民“被代表”顾虑;另一方面多次向群众解读《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案例说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承包权的关系。6月9日座谈会上,专班提出“补偿+用途限制”备选方案,为后续投票铺路。




投票表决定方向



在综治中心协调下,大有居委会6月15日召开村民大会,62户参与投票,52户同意注销不动产权证(占比83.87%)。投票过程由司法所全程公证,派出所维护秩序,民主程序筑牢共识基础。针对投票结果,专班持续联动企业与村民代表,6月25日至7月20日先后5次组织座谈,最终促成企业同意注销产权证,同时签订12年土地承包补充协议,明确用途限制与收益分配,兼顾村民长远利益与企业经营需求。


2025年7月底,涉案不动产权证正式启动注销手续,该有限公司与大有居委会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土地用途限定为农产品收购、加工和贸易等,租金按每年2%的比例进行递增。五组村民鄢某某代表上访群体签署调解协议书,一场涉及百余人的土地产权纠纷彻底化解,既维护了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又保障了村民承包权益,企业经营也得以延续。

从最初10人上访到最终83.87%村民同意方案,过程中每一次走访、每一场座谈都成为“民心沟通”的桥梁。通过把决策权还给村民、把解释权交给干部、把监督权赋予制度,让群众在参与中感受尊重,在化解中增强认同,为乡村振兴筑牢了平安稳定的社会根基。


来源/仙桃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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