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阔的厂房里,机器的轰鸣声伴随着工人们忙碌的身影,流水线作业下各项生产工序有条不紊。“我们目前拥有员工130多名,今年年产值预计将达到六千多万元,目前企业发展态势良好,明年还要继续扩大产能。”近日,仙桃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峻带领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来到我市一家乡镇企业进行回访,听着企业负责人张华(化名)的介绍,眼里看到的是一幅热火朝天的生产场景。
张华是本市某乡镇企业的负责人,今年3月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后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因企业经营原因,张华需要经常往返仙桃和武汉两地,遂于今年5月向本市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社区矫正机构收到其申请后向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征求意见。
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查阅了其档案,了解到张华认罪悔罪态度好、社会危险性小,入矫之后一直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并实地走访了其生产场所。在此基础上,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就其外出必要性和风险性进行了公开听证。综合调查情况和听证意见,市检察院最终向社矫机构提出了应当批准张华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监督意见,解决了其频繁请假不便的难题。
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如何保证不脱管?在监督依法保障社矫对象合法权益的同时,检察机关也在同步监督社矫机构利用大数据监测、电话通讯、实时视频查访等,做好对张华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回访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检察干警演示了智慧社矫手机app打卡监测记录,张华每日通过手机打卡定位的记录清晰明了。
“我们还会不定期地和张华视频连线,并且督促他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确保其外出活动和教育管理都在规定范围内。”司法所工作人员如是介绍。
据悉,市检察院今年以来已依法监督社矫机构审批涉民营企业社矫对象外出申请8人,无一脱管或再违法犯罪。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把涉企社矫对象监督作为切入点,加强与社矫机构的沟通协作,依法优化刑罚执行环节司法措施,确保涉企社矫对象“出得去、管得住”,高效回应民营企业发展诉求,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支点建设展现积极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