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4011|回复: 5

放手让爱人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3-3 11: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北京
        当爱远走,无论它是发生在自己或者对方身上,放弃和放手都是唯一的出路。因为无法放下曾经拥有过的美好感觉,无法放下曾经拥有的执着,就会让更多不美好的感觉压在自己的肩上,心上。让自己和对方一起痛苦纠结,究竟惩罚了对方也许还是未知数,但自己绝对是被惩罚的最深的一个,因为你也剥夺了自己就从现在重新开始享受快乐和幸福的可能。 <br/>       放手让爱人走,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是,这却是唯一的方法,否则我们就会处在无尽的痛苦,气愤和沮丧之中。 <br/>       你爱上了一个人,而她却不爱你,你的世界就萎缩在对她的感情上了。她的一举手,一投足,衣裙细碎的声响,都足以吸引你的注意力,都能成为你快乐的和痛苦的源泉。有时候,你明明知道那不是你的,却想去强求,或可能处于盲目自信,或许过于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结果不断的努力,却遭来不断的挫折,弄得自己苦不堪言。世界上有事情不是我们努力就能实现的,有的要靠缘分,有的靠机遇,有的我们只能一看山看水的心情来欣赏,不是自己的就不必强求,无法得到的就放弃。 <br/>       放弃一段恋情是困难的,尤其是放弃一场刻骨铭心的恋情。但是既然那段岁月一悠然遁去,既然那个背景一渐渐远行,又何必要在一个地点苦苦的守望了,不如冷静地后退一步,学会放弃,一切又会柳暗花明。 <br/>      许多事情总是在经历过之后才会懂得,如感情,痛过了,才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傻过了,才会懂得适时的坚持和放弃,在得到与失去中,我们慢慢的认识自己。其实,生活并不需要这些无谓的执着,没有什么就真的不能割舍。学会放弃,生活会更容易一些。 <br/>       放手让爱人走,在落泪之前就转身离去,留下最美的回忆;学会放弃,让彼此都能有个更轻松的环境重新开始,遍体鳞伤的爱并不一定就刻骨铭心。 <br/>       喜欢一个人一个人,就要让她快乐,让她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诚挚。如果你做不到,那你还是放手吧,所以有时候,有些人也要学会放弃,因为放弃也是一种美。 <br/>       失败一无法挽回,再去惋惜悔恨也于事无补,与其在痛苦中挣扎浪费时间,还不如重新找个目标,再一次奋发图强。 <br/>       苦苦地挽留夕阳,是傻人, <br/>       久久地感伤春光,是蠢人。 <br/>      舍不得家庭的温馨,就会羁绊起程的脚步, <br/>      迷恋手中的鲜花,很可能就耽误了美好的青春。
发表于 2007-3-3 1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p><font size=\"4\">刻骨铭心的爱,能有多少人真正经历。</font></p><font size=\"4\">[em01][em07]</font>
发表于 2007-3-3 12: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p>爱,是深深的理解和接受,</p><p>爱是包容,爱是,含着眼泪对你说,一路走好,珍重!然后远远关注你的幸福!</p><p>祝福!</p>
 楼主| 发表于 2007-3-31 13: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p>男人除爱情还有事业和家庭!女人没有爱情就没了一切!</p><p>如果可以的话,我会给她所应得的和我所能给的,但是估计很难!</p><p>我现在很难去接纳另外的女孩子,有时候和女性朋友出去HAPY之后,都没什么非分的想法,总是把人“安全”的送回家。</p><p>你能否给我一些好的建议?或休整的方法。</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31 13:58:03编辑过]
发表于 2007-3-30 19: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冷血绝情</i>在2007-3-30 16:49:00的发言:</b><br/><p>也许吧!</p><p>现在我已经麻木了,对于爱情已经不抱什么希望!</p><p>以后能找个贤惠点能孝顺父母的过日子的就行了!</p></div><p>呵呵,贤惠和孝顺父母是最基本的条件吧[s:4]但没有爱情,她会爱你及至父母吗;)</p>
 楼主| 发表于 2007-3-30 16: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p>也许吧!</p><p>现在我已经麻木了,对于爱情已经不抱什么希望!</p><p>以后能找个贤惠点能孝顺父母的过日子的就行了!</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