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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4-5-16 14: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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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湖北
截止5月16日,以上刘娟个人收款计:76301元
5月16日,受刘娟委托,公布2014年两笔治疗费用发票:(总计:123542.6元,医保报销52229.81元,自费71312.80元)
发票时间明细第一笔:2014.1.9入院至22014.3.17出院治疗总费用97554.8元,其中医保报销38607.34,自费58947.47元,
第二笔:2014.4.8入院至2014.5.7出院治疗总费用25987.80,其中医保报销13622.47,自费12365.33元
其余产生医疗费用情况说明:从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在医生指导下,在外面各药店购买调理性中药及中成药费用计8000余元
刘娟个人说明:以上公布仅为2014年治疗费用,2014.1.9号之前产生各项费用2万多元为个人承担,在后期资金无以为继的情况下,感谢大家伸出援手,帮我度过这个难关,马上我又要进行第四期化疗了,带着大家的祝福,我会坚强的好好的接受治疗,无法说出我的感激之情,祝大家都健康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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