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11430|回复: 0

民政部点名批公益基金账目不透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8 21: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公益专项基金账目不透明被民政部“点名”批评。日前,民政部发文表示我国将加强公益基金管理,相关负责人直指近年来,有个别基金会过于追求专项基金数量的增长和筹款规模的扩大,没有理顺自身与专项基金的关系,忽视了事中事后监管,在专项基金管理方面陆续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有的专项基金以独立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有的忽视了公开透明,有的偏离了公益宗旨,有的背离了捐赠人和受助人的意愿,甚至还有个别专项基金借公益之名为个人或企业牟取私利。




     近年来,随着慈善事业的发展,国内不少基金会相继设立一些专项基金,如公众耳熟能详的“嫣然天使”“爱心衣橱”“免费午餐”“大爱清尘”等。然而,长期以来,因为部分慈善基金会时常被报出账目不透明,通过各种掩人耳目的方式,违背基金建立初衷使用基金的问题,已广泛被社会诟病。据悉,此前引发业内热议的星光专项基金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有媒体报道称,启动之初相当高调的星光专项基金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半路夭折了,多个等待基金帮助的脑瘫患儿家庭相当一段时间都未得到任何帮助。事实上,这个基金存在的不到两年里,外界难以获知其募款多少,用在何处。而且,这样的情况并非只出现在“星光专项基金”。据中国公益研究院研究部对244个专项基金进行的监测,结果显示,只有18%的专项基金通过各种渠道公开了相关信息。




     民政部分析称,专项基金出问题,根源在于基金会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管理方面的主体地位,没有尽到管理职责。有的基金会把专项基金当做“挂靠”、“合作”单位,还有的甚至将它们视为游离于基金会监管之外的“独立团队”;只负责收取管理费,不负责管理,出了事一问三不知,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因此,在“谁来管”这个问题上,民政部已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突出强调了基金会在专项基金管理方面应当承担主体职责。此外,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在对基金会的整体监管中也应当将专项基金作为基金会的组成部分,纳入监管视野,予以必要关注。(转)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