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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沔城派出所、平安仙桃
“打鸟犯法,希望大家吸取教训,再也不打‘野味’了。”3名嫌疑人持枪狩猎被刑拘,对此后悔不已。
1月5日11时许,在仙桃市沔城镇东荆河堤段,市公安局沔城派出所民警巡逻中发现一可疑车辆。民警随即上前依法盘问,当场在车内查获气枪一支、铅弹120发,野生鸟类十只。民警将车内3人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当日9时许,嫌疑人杨某邀约赵某、王某二人到亲戚家钓鱼,看到附近有鸟群,有了打鸟做“野味”改善伙食的想法。随后,三人便驾车沿路用气枪打鸟,共计捕杀野生鸟类十只。经仙桃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识别,车内十只野生动物均为珠颈斑鸠,且该鸟类属国家保护的、湖北省严禁猎捕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研究价值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
目前,杨某等3人涉嫌非法狩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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