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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719004450 于 2020-3-7 16:36 编辑
关于修改仙桃市游泳协会章程说明的报告
燕来茂
各位代表:
我受换届委员会的委托,作关于修改仙桃市游泳协会章程说明的报告,请予以审核。
《仙桃市游泳协会章程》是2011年6月9日通过批准的,由于时间推移,就相关条款进行修正如下:
一是将第四条: 主管单位为仙桃市体育局修正为仙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二是将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仙桃市国际恒迪四方建材修正为仙桃市没江大道中段。
三是将第十条、协会成员享有的权利第(六)款 参与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监事长的选举、更换、罢免修正为协会成员享有的权利第(六)款 参与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监事的选举、更换、罢免。
四是将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协会会员大会修正为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协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五是将协会设立监事长1人,由全体协会会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撤销修正为协会设立监事长1人,监事2人,由全体协会会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撤销。
六是将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的资产,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 私分和挪用修正为本协会的资产,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 私分和挪用,并且接受审计监督。
2020年元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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