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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桃日报
关于防控期间仙桃公积金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交公积金的精神,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期间,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不作逾期处理,不计逾期罚息,不纳入征信逾期记录。
三、缴存职工因疫情期间无法办理业务而导致提取材料、贷款资料超时限的,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有效。
四、疫情防控期间,如国家、省、市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18672886668
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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