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早餐里使用添加剂, 长期食用对人体伤害很大, 尤其对儿童生长发育和智力都会造成影响。
2019年10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仙桃市彭场镇振兴路周菊姣经营的早点服务店内销售的油条进行抽样。经仙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于2019年10月份在仙桃市彭场镇横堤街郑兴兵处购进新乡市思丰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油条专用粉10袋(250KG),购进单价85元/千克,付购货款850元;购进散装“食用碱”2.5千克,购进单价5元/千克。付购货款25元;于2019年10月份在仙桃市钱沟副食批发老戚副食批发部购进散装“明矾”3千克,购进单价4元/千克,付购货款12元;在附近副食批发部购进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生产的盐1件(50袋),购进单价是1.2元/袋,付购货款60元。之后,于2019年10月25日开始用上述原材料制作油条,以1元/根的价格销售。截止2019年11月14日约加工制作油条2000根,上述油条均已销售完毕,获销货款2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散装“食用碱”1.43千克,没收双效泡打粉14袋,没收已开封未使用完毕的高活性干酵母1袋;2、对当事人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处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来源丨仙桃市场监管局 红辣椒传媒 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国家已经禁止其使用于食品添加剂。 油条、馒头、面条、膨化食品等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会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长期食用对人体伤害很大,尤其对儿童生长发育和智力都会造成影响。
①闻味:趁油条还热的时候,掰开油条,用鼻子大力地吸几口,如果感到格外冲鼻(碱面味),就证实油条可能存在严重的明矾超标。 ②观色:油条胀得很大,色彩油黄,甚至发白,看起来十分美观,这种油条通常添加了明矾。 ③看变化:油条刚出锅时,胖嘟嘟的,但是带回家后从袋子里拿出来,发现油条瘪瘪的,吃起来韧性格外大,那也可能是添加了明矾。
彭场就那几条街, 早餐店也都是那几家。 制作的油条还全部都卖光了, 不知道是何时开始使用的…… 这样的商家必须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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