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5473|回复: 13

[网友爆料] 请问下女姓过55岁之后公司可以随便辞退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5-4 12: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想帮我妈跟各位网友咨询下,我妈今年57了,在现单位工作了10多年。昨天公司以我妈满55岁为由将她辞退了,没有任何书面通知,也没有提前通知。工资结清了。当然也没有其它任何补偿。但这个单位还有很多55岁及55以上的,我妈做了10多年是计件的,真的是体力活,现在管事的为了让他的熟人进来,就以这个理由让我妈不用上班了,而且给他朋友都是按计时算,以前我妈申请计时都没有得到同意。我妈觉得很不公平。但又不知道怎么办。请问大家。这样合理吗。如果去劳动局有用。

谢谢大家





发表于 2020-5-4 13:09:00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企事业单位还可以扯,私营企业没有必要扯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13: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5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13:43:08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找劳动局有效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13:43:4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你也可以找湖北阳光信访,投诉了有人找你的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16:24:5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55岁法定退休年龄了,可以辞退了,要不就是公司返聘,拿退休金不香嘛,特殊工种女的50岁就可以退休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16:57:44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据我所知劳动法保护的女性年龄在50岁以内,女干部是在55岁。你可以到劳动局咨询一下看能不能请单位补交你妈妈50岁之前的社保。其它的争不赢,没什么公不公平,现在都是按关系社会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17:46:23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55岁己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下岗是正常的,关键点是单位是否为你妈办理过养老社保!如已办理,可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如未办理社保,可申请劳动仲裁,为你妈补办!或申请补尝赔款!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18:35:05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至少要赔给你们36个月以上工资,去劳动局就行了,如果没有交社保,那就更多了,搞他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18:57:23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无故辞退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一定的赔偿,具体咨询劳动监察局,一定要有证明你妈妈在那个公司上班,劳动合同,或者工资表,上班打卡记录什么的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22:46:23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已到法定退休年龄,难道别人要请她干到90岁吗?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5-5 08: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一叶孤舟闯天下 发表于 2020-5-4 22:46
已到法定退休年龄,难道别人要请她干到90岁吗?

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辞退,但至少提前告知一下,或是书面给个通知。至少给人起码的尊重。也不是说非要赖在那不走。哪都有口饭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5-5 08:27: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天仙一族 发表于 2020-5-4 17:46
55岁己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下岗是正常的,关键点是单位是否为你妈办理过养老社保!如已办理,可到社保局办 ...

没有办理过社保,这个工厂都没有办理过。有一部分人办理过。中途公司强行都让退保了。其实如果公司有个书面通知,或是提前打个招呼也是能理解的。毕竟工作过15年,还是对公司有感情的。主要是做法让人感觉太不尊重人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5 08: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