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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4个巡察组于2020年5月11日至7月31日分别对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市委党校、团市委、市妇联、市贸促会等单位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需要可延伸至所属内设机构、二级单位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市委巡察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坚持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作风建设三年提升计划”、文明创建暨城市治理等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规定开展巡察,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规,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查阅资料、民主测评、抽查领导干部报告事项、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有关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内设机构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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