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秋季起国家资助政策最新变化早知道 2020年秋季起,“其他类困难学生”(类别解释见后面)不用到村(居委会)、民政盖章啦,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对家庭困难情况进行承诺,学校通过信息比对、家访、电话访谈等方式对其家庭情况进行认定即可。不过,盖章可以省,诚信不能丢,一旦发现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认定资格,收回已资助资金,并记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二、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一)认定类别。 困难学生认定类别包含七类,即由部门比对确认的六类对象(以下简称“六类贫困对象”)和“其他类困难学生”组成。 1.“六类贫困对象”是指: ①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②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
③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④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⑤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⑥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2.“其他类困难学生”包括:
①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
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在乡复员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残疾军人等)子女;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④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个人一次性支付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⑤父母一方死亡或离异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⑥家庭子女多且劳动力少、父母常年在家务农且耕地少、家庭成员长期抱病或父母双双下岗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等其它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⑦出现其它特殊情况,包括因突发事件、重大变故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等造成人员伤亡或巨大损失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的情况。(二)认定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年秋季学期进行一次,由学校组织学生填写《仙桃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或《仙桃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1.“六类贫困对象”认定。主要通过信息比对确认。具体如下: ①仙桃户籍在仙桃各校就读的学生认定。由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等部门通过信息比对确认。9月30日前,市教育局将已经相关部门确认的“六类贫困学生”名单分发到全市各学校。各学校收到名单后,对下发名单进行核查,对有疑问或遗漏的重新按程序认定,无疑问的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 ②外市户籍在仙桃各校就读的学生认定。由就读学校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省市教育部门下发相关信息进行比对确认。 2.“其他类困难学生”认定。由已成年学生本人或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自愿向学校提出认定申请,填写《申请表》。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对《申请表》中所填写家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学校通过审核材料,结合家访、电话访谈等方式核实其家庭经济情况,通过学校资助评审小组进行认定。 三、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资助对象:经市教育局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优先享受资助。 2.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5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政策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学生和所有特殊教育学生。 2.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含特殊教育学生)每生每学期625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另外享受“六免”:即免除抄本费、寒假作业费、教辅资料费、课后托管费、校车费、意外伤害保险费。 (三)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资助政策 1.资助对象:在籍在校四类学生即非寄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2.资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25元;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小学每生每学期2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12.5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另外享受“六免”:即免除抄本费、寒假作业费、教辅资料费、课后托管费、校车费、意外伤害保险费。 (四)普通高中阶段资助政策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①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②资助标准:分三档,分别为750元/学期、1000元/学期、1500元/学期。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资助档次。 2.普通高中免学费 ①资助对象:在籍在校四类学生即非寄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②资助标准:公办普通高中据实免除,民办普通高中参照公办标准予以减免。 3.普通高中免住宿费 ①资助对象:在校寄宿的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②资助标准:据实免除。 (五)中职阶段资助政策 1.中职国家助学金 ①资助对象: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②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1000元。 2.中职免学费 ①资助对象:理工中专、创源计算机学校、电子商贸学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 ②资助标准:理工中专据实免除,创源计算机学校、电子商贸学校学生参照理工中专标准据实减免。 (六)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1.申贷条件: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生)、研究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市;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2.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 详情请咨询学生就读学校贫困学生资助办公室,市教育局学生资助办公室电话:0728-3314899。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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