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20-5-28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货已到, 款也付了, 属于自己的东西就在眼前 却不能拿走。 日前, 市民程先生不慎落入 “货到付款”的骗局。
案件经过
家住城区的程先生经营着一家劳保用品店,之前在网上购买过相关产品,留下了个人信息。
今年5月底,一名男子加了程先生的微信,称有一批帆布手套物廉价美,随后给程先生邮寄来了样品。
程先生对样品质量非常满意,双方协商以货到付款的方式结算。程先生通过手机网上银行向对方转账7000元货款。
很快,卖家就给程先生打来电话,说货已到,要他去物流公司取货。
当程先生准备提取货物时,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告知他,此单货物为货到付款,只有当发货方收到货款后向物流公司发出放货通知,他才能提货。
程先生报了警,警方迅速立案,展开调查取证和线索研判。
通过向程先生和物流公司核实,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诈骗所使用的手机号、微信号并非本人所有。通过银行查询,发现了嫌疑人的取款地点。
一名骑着无牌摩托车的男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经过两个多月的走访调查,办案民警终于在城区某小区发现了类似摩托车及其车主。
通过周密布控,警方在某公寓楼内将涉嫌诈骗的嫌疑人向某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向某交待,为了方便行骗,他利用预先在网上购买的电话卡和微信号物色诈骗对象,待受害人上钩后,便向正规厂家以“货到付款”的方式订购相关产品邮寄给受害人,在受害人验货给其转款后便玩起了消失。
目前,嫌疑人向某已被刑事拘留。
来源:仙桃电视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