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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抬杠,先写在前面,我个人是非常支持这些娱乐休闲活动的,退休后的叔叔阿姨不能总困在家里做饭带孩子,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但不应该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基本每个小区的空地都有跳广场舞的,高音喇叭一放,哪怕楼层再高都能听到,以前是最炫民族风,现在是酒醉的蝴蝶,甚至还有英文歌,叔叔阿姨们还蛮赶时髦的哈。
不仅是各小区内部,马路边上、银行门口、还没有建成的楼盘空地,广场舞方阵无处不在。跳舞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声音大、密度大,叔叔阿姨们隔个几十米就能舞动起来,像我拍的这两个地方就是过一个巷子口的距离。有些广场舞已经升级有道具了,这边转手绢,那边打恩施莲湘,有时候还有人舞到兴起,献歌一曲。
住附近的居民出门散步就跟看文艺汇演似的,但是回到家八九点还在吵那谁受得住啊,报警吧,人家都是叔叔阿姨,只能劝导把声音调小或者早点回去,但是到第二天还是和往常一样了。
其实严格来说,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操持了一天家务的叔叔阿姨想放松,工作了一天回家的人们也想安静休息下,互相体谅这话容易说,做起来可太难了。咱们的执法部门是不是也可以想想办法,比如让叔叔阿姨们有固定的场所、固定的时间跳广场舞,过了这个时间不准再有噪音扰民的情况出现。
之前看到一篇漫画,把广场舞比作一个江湖,有各自的阵营,各自的领头人,互相之间也会有暗戳戳的竞争,希望叔叔阿姨们跳的快乐的同时,考虑考虑周边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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