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水推舟受贿
亲属挂名取酬
伪造材料帮罪犯减刑……
9月28日
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
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刘名超
涉嫌受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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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市纪委组织市公安局班子成员
机关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
及基层派出所主要负责人
还有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及部分市直单位代表120余人
现场或通过视频直播系统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8月至2017年11月,被告人刘名超利用担任仙桃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分管仙桃市公安局看守所、法制支队、信访、国保支队,协管督查支队等工作期间,接受他人请托,在案件办理、变更强制措施、留所服刑、减刑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贿赂款人民币135.5225万元、1000美元。2009年至2011年,被告人刘名超收受贿赂款,徇私舞弊,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分别为罪犯姚某和刘某、谢某呈报减刑。
根据指控,2009年8月至2017年11月间,被告人刘名超多次向该局相关人员打招呼,为杜某及其亲属朋友在减轻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变更等方面提供帮助。杜某为了感谢刘名超的帮助,先后以“借款付息”、“挂名”领取薪酬等名义送给刘名超贿赂款人民币共计94.5225万元。
据了解,刘名超于去年9月被留置调查。2020年1月14日、22日,刘名超家属分两次在仙桃市监察委员会退出赃款共计人民币35万元。
被告人刘名超在公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合议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对案件充分发表了公诉和辩护意见,被告人刘名超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亲属代表等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仙桃日报 仙桃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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