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吃三斤鱼,竟然毒死22万尾鱼?!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一宗 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钓鱼未果 4名男子先炸后毒 致22万余尾鱼死亡
经审理查明 2020年1月30日下午 被告人李某、周某某钓鱼未果 李某提议炸鱼或毒鱼 李某出资购买甲氰菊酯6瓶 邀约陈某某、杨某某携带爆竹 到遵义市湘江河支流洛江河龙潭沟
几人先用爆竹炸鱼未获 遂将6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 等待数十分钟无鱼 李某又出资购买10瓶甲氰菊酯 全部倒入河流 数十分钟后 捕获10数尾总重约1.5千克鱼回家食用
当晚,河段大量死鱼漂浮 当地村民打捞数百斤 最大个体重约4千克 经鉴定,4人的行为 导致2.2公里河段鱼类几近灭绝 河水、鳞片中检出甲氰菊酯成分 造成鱼类损失22万余尾!
法院: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案发后 4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共同出资11.4万元 购买鱼苗22万尾在洛江河上游投放 制作长效宣传警示牌80块 印制宣传张贴画1700份 并支付鉴定费
法院认为 4人犯罪手段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应当从重处罚 结合4名被告人犯罪后的补救措施 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缓刑二年 其余被告人各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一年六个月 4人当庭表示服判 并已履行了主要义务
网友:因小失大!
对于此事,有网友表示 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
还有网友质疑 被毒死的鱼能否食用 对此,有网友解释称 甲氰菊酯对人的毒性较低 但直接在河道中使用 会对水生生物造成毁灭性打击
更多网友则表示4人的行为无法理解 “有钱买毒药,没钱买鱼?” “有买毒药和炸药的钱 买鱼吃不好吗?”
来源:央视新闻、百姓关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贵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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