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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胡圣 通讯员 韩晓姣) 近日,市民赵先生妻子在环球超市购物时,因地面湿滑摔倒,医生鉴定为轻微骨折并告知需卧床休息。此后,赵先生与超市负责人协调要求支付后期费用时,超市不理,并请市场监管部门为其维权。
超市方认为自己已在电梯上贴有提醒标志,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当场将消费者送往医院,不应当对本次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本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消费者自身疏忽,应由其自身承担责任,拒不赔偿。消费者则认为自己是在购物过程中,超市做清洁地面湿滑才导致摔倒骨折,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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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龙华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并告知超市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如因经营场所未尽责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一定责任。环球超市最终承担了消费者全部医药费,另补偿消费者500元误工费,消费者对本次调解结果满意。
来源:仙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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