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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4 14: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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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湖北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仙桃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仙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纳入城市供水管网的居民(包括暂住人口)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自来水公司代收,收费标准为:每月固定代扣7.00元/月生活垃圾处理费。根据您的缴费明细显示,4月份收取的是1月、2月、3月份三个月的垃圾处理费,共计21元,以及3月份的当月水费2.45元,因此4月份的使用记录为23.45元的情况。
您若还有其它诉求,请告知您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方便我司工作人员落实处理,我们会及时为您提供服务或直接向供水服务热线—3331111提出诉求,也可以拨打湖北省供水服务热线96510+1,相信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给您生活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仙桃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热线办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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