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5970|回复: 10

[街头巷尾] 等待国家卫健委领导马晓伟回复具体时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0 21:10:5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如果国家卫健委这样做事情完全诠释了一刀切的精神作风本世纪最大的耻辱!
front1_0_Fmt4GhQZ1TDGmyznb8Bld5h_-jKP.1611148258.jpg
来自: iPhone客户端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 05:07:42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国家卫健委明确公布了返乡做核酸检测日期1.28开始-3.8日截止,以上是新闻链接大家可以了解清楚。
https://view.inews.qq.com/a/20210120A0H0YS00?uid=100021626129&devid=AEF4DE50-2678-4EA0-B202-D82AD7D5C733&qimei=aef4de50-2678-4ea0-b202-d82ad7d5c733
front1_0_FvUa2SIDu4MVFSyIKg0bRoK2lE_P.1611176861.jpg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 05:23:12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国家卫健委明确公布了返乡需要核酸检测日期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截止,以下链接是整体信息供大家参考。
https://view.inews.qq.com/a/20210120A0H0YS00?uid=100021626129&devid=AEF4DE50-2678-4EA0-B202-D82AD7D5C733&qimei=aef4de50-2678-4ea0-b202-d82ad7d5c733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1 06:37:18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0点时已经做出 解答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 07:30:22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晚上国家卫健委已经做出春节期间核酸时间公布!大家在外地的可以提前27号回家。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1 10:15:14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想知道农村地区的定义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1 10:52:41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应该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为什么分类,为什么有健康码,制定这样的分类和xX码发挥了作用吗?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 10:56:30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农村要求比较严格居家隔离14天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 10:59:06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M好生活YFD 发表于 2021-1-21 10:52
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应该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为什么分类,为什么有健康码,制定这样的分类和xX码发挥 ...

高中风险地区其实意义上已经是封城了,只是有些地方是地级市片区管辖在高风险但是他们依然可以回家的回来就要在酒店集中隔离而不是居家。农村这次管的严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1 18:04:13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怎么那么纠结,如果能回来,就按照当地的疫情要求回来,如果当地不行,你就在等消息,实在回来不了就不回来,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1 18:08:05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如果你真的要回来,首先就要考虑到这么一个问题,你回来的时候有可能要被隔离的问题,而不是我是从低风险的地方回来就不需要居家隔离了,只是你不需要在酒店隔离了,在家也要自觉的做好隔离要求,还是要注意点好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