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节日期间猪肉消费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农业农村部、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我市将开展为期2个月的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就严厉打击私自屠宰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通告如下: 一、我国实行生猪定点屠宰政策。生猪定点屠宰由政府批准,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严禁在定点屠宰厂(场)以外的其它场所屠宰生猪。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生猪产品储存设施。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或生猪产品储存设施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并处2-5万元罚款,对个人并处0.5-1万元罚款。 三、对拒不执行国家法规政策规定,从事私屠滥宰及非法产品经营的,按案值3-5倍予以处罚,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及相关生产设备、工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对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进行如实举报。仙桃市打击私屠滥宰举报电话:0728-3321915。我们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并及时处理。
仙桃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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