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加强城区静态停车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第157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我市城区静态停车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本通告所指静态停车范围:城区临街门前范围(路牙至临街门面空间区域)。
2. 城区临街门前范围执法部门施划的停车位(线)以外区域禁止停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当在临时停车泊位(线)内按停车指示标识、箭头方向规范停放。
3. 临街门面业主(含租户、商户、物业小区)不得违规在临街门前范围设置地锁、锥桶、隔离桩、道闸。
4. 凡不在停车位(线)内停车,不按停车指示标识、箭头方向停车的行为,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城管执法局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举报电话:3603110、332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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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飞去蝴蝶 发表于 2021-2-1 17:51 单位所有停车场都应该免费办市民开放。
竹墨残水烟花冷 发表于 2021-2-1 19:39 开放是人情,不放是本份,你有本事买车,却没有本事买停车位,照仙桃的话,泡的不好,你买车凭什么全仙桃 ...
风继续吹311 发表于 2021-2-1 20:19 公共划线停车位,一个朋友被早餐店把一大锅面汤全部倒在了车顶,所有店面门口的公共停车位不敢停 ...
闲云野鹤3 发表于 2021-2-1 21:08 法治社会,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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