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08-11-28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19年1月广州买的车,就在4s店交了全险含车船税,19年12月在仙桃交了2020年车险含车船税,2021年1月也交了车险含车船税,上个月交车险时,单子上有项“往年应缴”,加上“今年应缴”项目,也就是说今年交了两个车船税,买车今年是第三年,就交了四次车船税。我觉得多交了一年,便去问一下,以解心中疑惑。
保险公司说,19年1月交的车船税被广州收了,跟仙桃没有关系,19年12月在仙桃交的车船税才在仙桃有效。上个月的“往年应缴”项是19年的税。所以今年交两次税。
我这样理解:19年在广州购车时交的车船税白交了,车船税具有地方性且不能全囯通用,对吗?
我想听听大伙的意见和建议!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