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7287|回复: 6

[天下杂谈] 多大年龄才算老年人?世卫组织给出定义,看看离老年人还有多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2-6 08:36:27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明明比自己小几十岁的人,按照辈分划分,就能是自己的长辈。明明很年轻的人,就能被小孩叫做“爷爷”、“奶奶”。依照传统观点,爷爷辈、奶奶辈的人,就已经算作老人了。所以年轻人在被晚辈这样称呼时,总是会排斥。
那么,真正的老人,到底该如何划分呢?

01

「根据年龄划分」
关于老年人的划分,除了我国的辈分划分之外,就是看年龄了。目前世界各国对老年人的划分都有不同的标准。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老年人的年龄为60岁。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则以65岁以上为标准的老年人。
还有更为细致的划分标准,比如西方的一些国家,从45岁就已经开始划分了,将45到64岁称之为初老期,而在65到89岁为老年期,90岁以上为长寿期,也就是说45岁就已经初老了。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规定,较为简单,男性55岁、女性50岁为老年和中年的分界点。我国的划分,和西方的一些发达国家,有着相似性,都是进行了三级划分,但在具体年龄上有所区别。
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初老期为45到59岁,老年期为60到79岁,80岁以上就算作长寿了。
如果要找到一个国际统一标准的话,那就得看世卫组织的划分了。世卫组织关于年龄的划分,要更为仔细点。44岁以前算作青年人,45到59岁为中年人,60到74岁算作年轻老年人,75到89岁为一般老年人,90岁以上为长寿老年人。
依据世卫组织的划分,一旦年龄到了60岁,已经算进入老年人行列了。不妨对照自己的年龄,看看离老年人还有多远。

02

「根据生理功能划分」
不管是辈分,还是年龄,用以判断老年人,主要是从家庭关系、社会环境入手的,而不是从生理功能划分的。
若从生理功能看,一些90岁的人,依然精神抖擞,神采奕奕,走路健步如飞,丝毫不亚于年轻人,这样的人也不能算作老年人,从生理功能看,依然可以归纳为年轻人。
相反,一个人是否为老年人,也可从一些衰退的生理功能和外貌观察出来。比如头发掉得快,非遗传、疾病因素形成的秃顶,身体经常无力气、体能明显下降,脸上的皱纹增多、斑点增多,睡眠质量差,身高缩水,开始驼背……凡是身体占有这些表现的人,也许年龄只有五十岁,甚至四十岁,可从生理年龄看,已经算作老年人了。
不想从生理上成为老年人,就要保证有充足的睡眠。睡眠时间越短,耗费的元气就越多,而一个人身体的元气是有限的,消耗的越快,衰老也就越早到来。不熬夜,多休息,是保持年轻的六字秘诀。

看完文章,相信你对老年人的年龄划分已经有所了解了,也可判断自己离老年人还有多久。但年龄划分,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生理年龄。


20210206_424851_1612571785595.jpg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1-2-6 10: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人生不过几十载,一晃而过。
只要过了40岁就开始倒计时,那时才会感觉时光过得真快。从前认识的年轻人,现已进入暮年。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6 10:56:32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四十而不惑,对生死的不惑
六十知天命,生死早晚来之
若能到耄耋,吾可以含笑九泉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6 16:08:21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18-35是青年人,35-55是中年人,55以后就是老年人。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7 11:52:37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不再年轻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7 13:54:25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18 22:16:4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