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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8 日上午, 广东省阳江市石湾村旧寨有 2 辆小汽车着火, 起火部位均为小汽车车头处 消防员赶赴现场成功把火扑灭。
另外,公安民警还发现距离两辆车 100 米处, 有一辆红色小汽车尾部有轻微烧过的痕迹。 一天内,同一个地方,三辆车被烧?
经公安民警缜密侦查发现,此事故原来是一居住在附近的男孩小陈(化姓,10 岁,在校生)人为放火所致。
经查,小陈承认4 月 18 日上午 10 时许放火点燃红色马自达、白色本田和白色北京现代小汽车一事。
另外,小陈还承认 在4 月 11 日,还点燃了 一辆白色雪佛兰小汽车。
小陈自述点火原因 是因为看电视上的爆 炸 觉得很刺激、很好奇, 所以就点火烧车, 想看车爆 炸飞起来。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小孩玩火危害性大 既容易引发火灾 又可能造成对孩子的人身伤害 家长们也要知道 自家孩子玩火玩出了事 家长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对小孩玩火造成火灾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潇湘晨报、阳江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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